“三池两坝”或“三池两坝一湿地” 尾水处理模式
淡水池塘一般采用“三池两坝”尾水处理模式,即“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态池”工艺。
(1)配比面积:养殖尾水处理区域配比面积一般应不低于整个养殖面积的6%-10%,其中对于虾蟹类(如河蟹、青虾等种草养殖)低污染品种不少于养殖水面面积的6%,乌鳢、黄颡鱼、大口黑鲈、泥鳅等亩产3000斤以上的高污染品种其尾水处理面积则应不少于养殖水面面积的10%,其他中污染品种(如四大家鱼、翘嘴鲌、池塘高密度养殖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等)应不少于8%。
(2)沉淀池:占养殖尾水处理区域面积30%-40%,水深2.5米及以上,池内与水流垂直方向悬挂生物毛刷(每15厘米悬挂1束),悬挂面积占沉淀池50%左右。
(3)曝气池:占养殖尾水处理区域面积10%-20%左右,水深2.0米及以上,在距池塘底部30厘米处铺设纳米曝气盘,进行充气增氧,并分解挥发水体中有害物质。
(4)生态池:占养殖尾水处理区面积40%-50%左右,水深2.0米及以上,放养鲢、鳙,放养密度均为50尾/亩,螺蛳、河蚌等5千克/亩,岸边种植菖蒲、鸢尾等挺水植物,浅水区种植马来眼子菜、苦草等沉水植物,深水区放置生态浮床或浮岛。各浮岛、浮床底部总面积占生态净化塘面积的20%左右。
(5)过滤坝:中轻污染养殖品种过滤坝内径宽不低于1.5米,长度不低于8.0米,过滤坝建议建1条及以上;中污染养殖品种过滤坝内径宽不低于2.0米,长度不低于8.0米,过滤坝建议建2条;而高污染品种过滤坝内径宽不低于2.0米,长度不低于10米,过滤坝建议建2条。底部采用水泥硬化,主体结构为空心砖堆砌,内部填料建议用多孔质的火山石、陶粒等,由下而上填料的直径逐渐减小,但最大直径不得大于10厘米。
(6)人工湿地:如有条件可将荒地进行利用建设人工湿地,通过沼泽湿地形式净化水质,若建设人工湿地,前面处理环节面积可适当缩小,但要保证总面积配比和沉淀池储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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