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罚款到刑事起诉 违规用药问责升级

发表时间:2022/06/01 22:41:38  浏览次数: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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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广大养殖户引以为戒,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避免触犯刑律。此外,要自觉做到规范养殖、规范管理,做到对广大消费者负责。与此同时,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引导,提高养殖户的食品安全意识,消除用药误区。

古语云:“民以食为天”、“病从口入”。如今,食品卫生与安全已是我国消费者的“心头大患”。

为了预防和治疗家禽、畜和水产品患病而大量使用抗生素、磺胺类等化学药物,往往造成药物残留于动物组织中。兽药残留既包括原药,也包括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在食品中由于药物本身的副作用或者耐药性细菌种群的增长,将增加潜在健康安全问题。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要求推动将食品等质量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同年6月23日,国办再次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严格责任追究,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决定》是国家对食品行业严厉整治的转折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开始演变成一场自上到下、从官方到民间的立体监管战争。与以往不同的是,《决定》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出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由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建立的制度来看,从罚款到刑事起诉,违规用药问责不断升级。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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