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渔药的科学使用方法

发表时间:2024/07/05 12:14:14  来源:中国水产 2018年4期  作者:王玉堂  浏览次数: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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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量用药”甚至是“不用药”是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然趋势。水产养殖动物疾病大多是条件性致病,如果水产养殖业者都能根据水生生物生存规律、生长规律、生态规律、营养生理特点等通过放养优质种苗、合理放养密度、合理搭配不同品种、优化养殖环境、提供优质而充足的饲料、科学管控养殖水质等,就会将养殖水生动物疾病的发病率控制在最小程度,就能实现不发病或少发病,从而达到“不用药”或“少用药”的目的。但鉴于目前的养殖者科技素质、文化素质及惯性思维方式、养殖习惯、养殖设施承租压力,完全达到上述要求还有一定困难,还会有一定程度的发病,就水产养殖整体而言,个别用药和局部用药、季节性用药问题再所难免。因此,如何从技术操作上入手,切实做到减量用药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大问题。为此,现汇聚了几位鱼病防治专家及渔药专家们的有关意见如下。

一、减量用药原则与技术路径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农业农村部渔业局2018年开始在我国部分地区实施“渔药减量行动”。目标是围绕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树立对水生动物病害“精准用药、减量用药、零用药”的理念,坚持“绿色生态防控、渔药减量增效”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依托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科研院所、渔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机构共同推进渔药使用减量行动,提升水产养殖技术装备水平,加快转变水生动物病害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生态防控技术,实现渔药的减量使用并有效控制水生动物病害的发生,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渔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一)“渔药减量行动”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减量与保产并举。在减少渔药使用量的同时,建立水生动物病害综合防治技术体系,促进水产品养殖生产稳定发展,保障有效供给。

二是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在保障渔业生产安全的同时,更加注重水产品质量的提升,推进绿色防控技术和渔药的科学使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坚持生产与生态统筹。在保障渔业生产稳定发展的同时,统筹考虑渔业生态环境安全,减少水产养殖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坚持节本与增效兼顾。在减少渔药使用量的同时,转型升级、搭配品种、控制容量,大力推广新药剂、新药械、新技术,要切实树立不死鱼或少死鱼就是增效益的意识,做到保产增效、提质增效,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二)争取达到的总体目标

加大绿色生态防控、精准使用渔药等技术培训力度,以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菌耐药性普查、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为抓手,重点加快推动渔业用药减量增效,探索零用药健康养殖技术等工作,稳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渔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三)拟采用的技术路径

根据水产动物疾病发生的特点和预防控制的实际,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点在“防控、普查、精准、规范”上下功夫。

一是“防控”。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应用疫苗、中草药免疫增强剂、微生态制剂等绿色防控技术,创建良好的养殖环境、增强机体的抗病力及对特定病原的免疫力,实现鱼病不发生、少发生或轻发生的目标。

二是“普查”。即病原的耐药性普查。针对主要养殖区的主要病原菌(寄生虫),进行系统性的耐药性普查,对渔药使用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对常用渔药的使用风险进行评估,实现渔药科学使用的目标。

三是“精准”。即推行精准施药。重点是在准确诊断疾病的基础上,推行测菌给药、对症用药、适时用药和适量用药。坚持达标防治,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要求的剂量和次数施药,避免盲目加大施用剂量和增加使用次数。

四是“规范”。即建立和推行疾病防治规范。建立针对主要疾病防控的技术标准和科学用药规范。建立专业化的服务组织或依托于大型企业的合作社模式,对疾病防控的技术标准和用药规范进行示范和推广,提高防治效率、效果和效益,并带动个体养殖模式向公司化、集团化转型。

在我国可能是由于关于安全使用渔药的科学知识普及与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在水产养殖中的一些错误的用药观念流传甚广。处于生产第一线的水产养殖业者难以获得系统的科学的疾病防治和用药知识,他们关于渔药的知识大多来自一些渔药生产企业的业务人员不系统甚至片面的宣传。近年来一些有悖于科学用药的观念正在我国不少水产养殖地区流传,而且危害甚大。

首先,就是所谓的“治病先杀虫”。现在许多从事水产动物养殖的业者在采用药物防治疾病时,无论水产动物发生的是什么疾病,一律首先要使用杀虫类药物。这种做法无疑从根本上背离了“对症用药”的基本原则。如果水产养殖动物患的就是由病毒、细菌和真菌等微生物引起的传染性疾病,那么,使用杀虫药物对这些病原体几乎没有作用。滥用杀虫药物对于已经身患疾病的水产养殖动物而言,无异于是雪上加霜。这样使用药物也可能贻误治疗疾病最佳时机,也可能会使患病的水产动物形成药物刺激而加重其病情。在水产养殖动物机体上有少量寄生虫的寄生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这也并不意味着养殖动物就已经患上了寄生虫病。在大多数情况下,水产养殖动物身体上携带少量寄生虫并不会影响机体的健康与正常生长。如果要利用杀虫药物将养殖动物身上的寄生虫全部消灭,既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而经常在没有必要使用杀虫药物时使用这类药物,不仅不能达到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目的,还存在药物污染养殖水体、破坏水体生态结构、导致寄生虫产生严重的抗药性的危险,一旦寄生虫病真的发生,反而无药可用。频繁而大量地使用杀虫药物还会影响水产养殖动物的品质、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其次,相信“猛药能治病”。在水产养殖生产中,许多业者在决定渔药的剂量时,大多不会按照其药物的说明书上规定的剂量用药,而是习惯于采用超剂量用药方式用药。有些养殖业者判定杀虫药物使用效果的标准,就是看用药后所饲养的水产动物是否会出现躁动不安,甚至跃出水面现象,即养殖动物如果不被药物刺激到出现躁动不安的现象,就认为药不好或者是用药剂量还不足。其实,当水产养殖动物发生疾病后,水产养殖生产者急于控制疾病的蔓延和高效治疗疾病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大剂量地使用药物甚至超过有效剂量的数倍用药,事实上不仅不能有效地控制疾病,而且药物无论对养殖水体还是对动物的危害都是很大的。因此,在养殖生产中严格地按照渔药说明书上规定的剂量,严格控制使用药物的剂量,是获得良好疗效的前提。

其三,用药方式是“泼洒没有错”。与防治人体和家禽(畜)的疾病的用药途径相比,采用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的疾病确实在用药途径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这是因为生活在水体中的水产养殖动物在发病的初期阶段往往难以发现,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养殖生产者发现有死亡现象后才注意到水产养殖动物的病情。而此时同池饲养的大多水产动物可能均已感染病原体,部分水产动物还可能已经病入膏肓,甚至已经丧失了摄食能力。对于基本丧失食欲的水产动物口服药物就存在一定困难,正是存在这样的问题,不少地方的水产养殖业者无论治疗水产动物的什么疾病,使用的是什么药物,一律采取了泼洒给药的用药途径。但是,除旨在杀灭养殖用水和水产动物体表致病菌的消毒剂以及用于杀灭水体和水产动物体表的部分寄生虫的杀虫剂适宜采用全池泼洒的用药方式给药外,其他渔药采用全池泼洒往往就难以达到良好的疗效,特别是抗生素类药物是不能采用全池泼洒的给药方式或按用药剂量减半后作为预防用药的。

综上所述,为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响应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提出的“渔药减量行动”,避免上述不合理的用药。

(资料来源:陈昌福)

二、如何正确选择和使用渔药,确保减量用药

众所周知,渔药是指用以诊断、预防、控制和治疗水生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水生动植物机体抗病能力,改善养殖水体质量,以及提高增养殖渔业产量所使用的物质。

在集约化、高密度养殖条件下,养殖水生动植物长期处于应激状态,当其自身免疫防疫机能受到不同程度抑制时,各种疾病也就很容易发生,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条件性致病”。根据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水生动植物病害监测结果显示,我国每年因各种病害造成养殖水生动植物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水生动植物的各种病害频繁发生已经成为我国水产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养殖业者为了减少或者避免因各种病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采用各种渔药预防和治疗水生动植物的病害,原本是无可非议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我国的水产养殖业者迄今为止还是无法做到科学、精准地使用各种渔药的,滥用各种渔药的现象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普遍而长期地存在着。长期滥用渔药的必然结果不仅会导致水产品质量出现安全问题,还可能因此造成养殖环境的污染,甚至导致严重的生态危机。

为了有效减少水产养殖过程中药物的使用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推进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水产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2017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有关省份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和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试点工作。本文作者等为了响应“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计划,以江苏省射阳县盐城一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为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参与实施了渔药减量行动。结合以往所做的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经验,总结出对减少渔药用量行之有效的几点措施如下。

(一)准确诊断疾病,做到对症用药

准确诊断疾病,是做到对症用药的前提。水生动植物病害种类众多,许多疾病的外观症状大同小异,在缺少必要的诊断仪器和设备的情况下,仅凭养殖业者的经验要做到对养殖水生动植物各种疾病的准确诊断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水生动植物发病环境因素极为复杂,要做到清楚地了解各种养殖环境因子在养殖水生动植物病害中的相互作用,对于广大的水产养殖业者而言,就是更为困难的问题。

为了能准确地诊断各种水生动植物的病害,基地建立了专门的水生动植物病害诊断研究实验室。由养殖业者将患病的水生动植物及时地送到实验室,由专业人员对患病的水生动植物进行解剖并借助各种专业仪器和设备进行疾病的诊断,就可以做到大幅度降低误诊率而保证对疾病做出正确的诊断结果,最终为科学治疗疾病和精准使用渔药提供基础条件。

(二)通过药效试验,筛选合格药物

在获得了对水生动植物病害正确的诊断结果后,要对养殖水生动植物疾病进行有效的药物治疗,还必须要有合格的渔药。目前,在我国的渔药市场上,包括部分“国标渔药”以及大量的“非药品”,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是毋庸讳言的。依靠水产养殖业者或者水生动物执业兽医,对成千上万的渔药实施准确判断其质量而获得合格的渔药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基地为了获得治疗各种疾病的合格药物,也是借助实验室有利条件,通过药效试验获得合格药物的。例如,为了获得合格的杀虫渔药,将感染有寄生虫的鱼体放在容器中,向各个放养实验鱼的容器定量添加市售的各种杀虫渔药后,定时检查实验鱼体上寄生虫数量的变化,通过比较各种杀虫渔药的驱杀虫效果以判定各种杀虫渔药的质量,决定选用杀虫渔药的种类。

对于水产养殖中需要经常使用的消毒剂,为了检验其杀菌效果,也是采用与选择杀虫药物相似的试验方法。具体做法是将各种消毒剂按照一定的浓度,均匀地添加在盛有定量养殖池水的烧杯中,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放置40分钟后,从烧杯中取100μL池水涂在盛有BHI培养基的培养皿上。将涂好的培养皿放置在恒温培养箱中培养24小时,取出培养皿观察菌落生长情况。培养皿中出现菌落数量少者,判为消毒剂的杀菌效果好,被作为选用的消毒剂对象,反之则判为杀菌效果较差。

在完成了杀虫药物和消毒剂药效试验后,不仅是可以帮助养殖业者选择到真正合格的渔药,而且也可以帮助养殖业者确定这些合格渔药的准确使用剂量,避免药物使用后难以达到理想的杀虫或者消毒的效果。

(三)完成药敏试验,确定用药剂量

对于抗生素类渔药,为了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确定准确的用药剂量,完成对病原菌的药物敏感性试验是必须的。基地数年来坚持从养殖池塘的患病水生动植物中,分离致病菌并进行了对致病菌的耐药性监测。在针对病原菌完成药物敏感性的基础上,就可以根据病原菌对药物的最小抑菌浓度(MIC)准确地选择抗菌类渔药,决定有效治疗疾病的用药量,从而真正做到避免盲目或者滥用药物。

处于养殖一线的广大的水产养殖业者,在养殖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过程中,比较困惑而难以自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3个:

(1)当养殖水生动植物病害发生时,养殖业者无法确诊其疾病。由于不能确诊疾病,要做到对症用药也就无从谈起了。基地利用建立的实验室,通过常年分离、鉴定病原,从根本上解决了无法确诊疾病的问题。由于能确诊疾病,选择合适的药物也就有了依据。

水霉病

竖鳞病

(2)面对品种成千上万质量参差不齐的渔药,养殖业者无法选择合格渔药。如果渔药质量不能得到保证的话,科学用药和药物疗效自然也就难以期待了。养殖有限公司可通过杀虫实验检测杀虫渔药、利用杀菌实验检查渔用消毒剂的杀菌效果和利用对致病菌的最小抑菌浓度(MIC)测定等,在对市售的各种渔药进行效果验证的基础上,选择和使用合格的渔药,能有效地避免因采用假冒伪劣渔药造成的经济损失。只有药物选择正确了,有效治疗疾病才是可以期待的。

(3)因为不知道病原生物的药物敏感性,养殖业者无法做到精准给药。只有对致病生物进行药物敏感性测定,做到根据病原生物对药物的敏感性用药,才有可能避免因为盲目用药难以达到理想效果,而迫使养殖业者采取反复、滥用药物的方法。

(资料来源:陈昌福 陈辉 张朝晖 方苹)

三、 正确选择和使用抗生素,确保有药效果

细菌性疾病是我国水产养殖的重要疾病之一,其危害种类多,鱼虾蟹贝等海淡水养殖动物都有发病;流行性广,不分季节、不分养殖模式,因此往往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长期威胁着水产动物养殖的健康发展。细菌性疾病的防控措施已成为水产养殖生产的重要环节。然而,在我国水产动物疫苗研究和产品应用远远滞后于产业发展需求的当今,抗菌药的应用仍不失为有效防控细菌性疾病的一种最直接和最便利的措施,在水产养殖生产病害防治体系中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

(一)国标渔用抗菌药制剂种类

目前,我国国标渔药中允许使用的抗菌药制剂共有19个,分别是氨基糖苷类(硫酸新霉素粉)、四环素类(盐酸多西环素粉)、酰胺醇类(甲砜霉素粉、氟苯尼考粉、氟苯尼考预混料和氟苯尼考注射液)、磺胺类(复方磺胺嘧啶粉、复方磺胺甲噁唑粉、复方磺胺二甲嘧啶粉、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和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和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粉、噁喹酸、噁喹酸散、噁喹酸混悬液、噁喹酸溶液、氟甲喹粉等)。

根据抗菌活性的强弱,临床上将抗菌药分为抑菌药和杀菌药,抑菌药是指仅能抑制病原菌生长繁殖而无杀灭作用的药物,如四环素类、酰胺醇类和磺胺类等。杀菌药是指具有杀灭病原菌作用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和喹诺酮类等。但是,抗菌药的抑制作用和杀灭作用不是绝对的,有些抑菌药物在高浓度时也可以表现为杀菌作用,而杀菌药在低浓度时也仅有抑菌作用。

(二)水产养殖用抗菌药物用药方案的理论基础

随着细菌耐药性的日益严重,人用抗菌药将禁止在养殖动物中使用。早先,抗菌药在水产动物中的用药方案同样是参考畜禽动物的,包括给药剂量、给药间隔和给药周期等。随着学科的发展,药动学和药效学逐渐应用于水产动物,药动学是研究药物浓度在动物体内随时间变化的过程以及药物分布的特点,药效学是研究药物作用机制和效能。为了更有效地进行抗感染治疗,运用药动学和药效学结合模型(PK/PD)将药物的体内过程与抗菌药的药效相结合,用于优化水产动物细菌性疾病的治疗方案,具有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在水产动物细菌性疾病防治中逐渐发挥作用。

(三)影响水产养殖用抗菌药临床效果的主要因素

药动学、药效学结合模型优化了水产动物抗菌药物的用药方案,可以有效避免抗菌药物在水产临床使用过程中过量或剂量不足的现象。但水产养殖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影响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效果的因素很多。以下是我们对水产养殖临床使用抗菌药物影响因素的调查与分析,以期为水产养殖生产用药提供帮助。

1.给药剂量

通过对38例水产养殖临床用抗菌药的调查与分析发现,抗菌药给药剂量不足现象较为普遍,有的给药剂量仅为理论要求的1/10左右,如此低的给药剂量是很难达到有效治疗效果的。给药剂量不足的后果较为严重,不仅不利于疾病的有效控制,更为严重的是长期使用低剂量抗菌药极易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再者导致寻求其他抗菌药而造成药物滥用。抗菌药使用量的计算方法:估计池中养殖水产动物总重量,确定用药剂量,推算用药量。

2.给药间隔

抗菌药想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是要使血药浓度达到稳态水平,给药间隔一般在1/2个半衰期左右。而水产养殖抗菌药物多是采用拌饲给药法,给药间隔决定于饲料的投喂间隔,这与人、畜禽动物明显不同。有的水产动物一天投喂饲料一次,如河蟹。鲫鱼养殖多数是每天投喂两次饲料,然而有些养殖户考虑到上午溶氧偏低而不投喂药饵,仅是下午投喂一次。鉴于水产动物拌饲给药的特点,开发出具有针对性的抗菌药制剂显得十分必要。

3.抗菌药物添加方式

饲料中抗菌药的添加主要有两种方式:①药饵配制。生产饲料时将抗菌药拌入一起制粒,这是最为理想的;②实际应用中,很少有事先制成药饵的,更多的是在使用前,将抗菌药物制剂产品拌入到饲料中,用淀粉和水将其粘在饲料表面,这种方式效果差。因此,亟需开发出针对拌入饲料的抗菌渔药制剂产品。

4.药饵中抗菌药在水中的散失率

鲫鱼、草鱼等吞食性的水产动物,投饵机将饲料投到池中,很快即被吞食,药饵中药物的散失相对较少。而对于虾蟹而言,则就大不相同,虾蟹饲料投喂后需要1小时左右方能吃完,甚至更长。因此,针对虾蟹类需要提高药饵中的药物含量,减少摄食时间,最好能研制水中不易溶解的微胶囊,以减少药饵中的药物在水中的散失。

对于水产养殖动物临床抗菌药的使用需要严格执行休药期,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资料来源:房文红 王元 王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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