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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预防贝类毒素引发中毒的风险提示

发表时间:2019/06/07 00:30:04  浏览次数: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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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预防贝类毒素引发中毒的风险提示”,贝类遍布江河湖海、种类众多。目前,已知的贝类超过12万种,我国沿海贝类有4000余种。

常见的有海螺、蛤蜊、牡蛎、扇贝、海虹等。贝类鲜香美味,深受大众喜爱,然而夏天因食用贝类引发贝类毒素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

为预防因食用贝类引发贝类毒素中毒,特做如下风险提示。

一、贝类本身不产毒,有毒藻类是元凶。

贝类本身不产生毒素,但如果其摄食了有毒藻类或与有毒藻类共生,则可能会在体内蓄积毒素,形成贝类毒素。贝类毒素无色无味,在贝类体内呈自由或结合状态,主要贮存在贝类的消化器官中;其对贝类无害,但如果染毒的贝类被人食用后,贝类毒素会在人体内迅速释放而导致人中毒。

不同贝类对贝类毒素的蓄积、代谢和排除能力存在很大差别,贝体内毒素含量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和季节性差异,尤其是当有毒“赤潮”发生时,贝类体内更易蓄积毒素。最近几年的高危贝类主要是贻贝(又叫海虹、淡菜等),其次是牡蛎、扇贝、蛤蜊等滤食贝类。

二、常见毒素分四类,均无特效治疗药。

根据中毒症状的不同,常见的贝类毒素主要分为四类,即腹泻性贝类毒素(DSP)、麻痹性贝类毒素(PSP)、神经性贝类毒素(NSP)和记忆缺损性贝类毒素(ASP)。目前,我国贝类毒素中毒主要以腹泻性和麻痹性贝类毒素为主。

腹泻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为:口唇刺痛和麻痹,并扩散至面部、脖子、肢端,伴有头痛、晕眩、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会停止呼吸、窒息死亡。神经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为:肌关节无力、冷热感觉颠倒、说话吞吐困难等。记忆缺损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头晕、眼花、短期记忆功能丧失。目前,所有贝类毒素引发的中毒均无特效的治疗药物。


三、毒素不易被破坏,科学预防是关键。

贝类毒素不会使贝体发生肉眼可见的变化,通过颜色和气味并不能判断其是否已染毒。煎炒、水煮、高温、高压等常用的烹饪方法也不能完全破坏贝类毒素。所以,预防和及时对症治疗是减轻贝类毒素危害的主要方法。同时,记住以下要点:

一是通过正规渠道采购水产品。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贝类时,尽量去正规的超市或市场。沿海地区的居民不要在有毒赤潮预警期间“赶海”打捞或采食海产品,平时也不要在排水口(如电厂冷凝水、生活污水)附近海域采集、捕捞海产品。

二是食用要留心,有症状及时就医。食用贝类时要去除消化腺等内脏,每次食用量不宜过多。食用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要立即赶往医院治疗。

(转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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